中国加入WTO对冶金业的影响
证券时报 温震宇
从近两年我国钢材进口的情况分析,国内短线钢材品种的进口一直没有太多的 改善。1998年虽然进口钢材总量减少,减少的品种大多限于棒材、板材等长线品 种。1998年末,国家打击走私力度的明显加强,第四季度起正常渠道进口的钢材 数量也较前三个季度有较大增长。由于主要钢材进口国家已从俄罗斯、乌克兰等 独联体国家向韩国、台湾等国家地区转移,前者对我国钢材低价倾销的现象有所 缓解,而后者因为亚洲金融风暴造成的货币贬值至少在钢材出口上获益菲浅。我 国除部分高附加值产品外,其它产品关税税率偏低。但正如前所述,短线品种持 续进口的现象目前很难改变,但受冲击较大的将是以宝钢为首的国内从事高附加 值产品生产的企业。1998年这种现象已经抬头,受国外钢材的冲击和出口数量的 减少,宝钢利润较1997年下降近50%。反而是生产长线产品的企业受到的冲击不 会很明显,因为其产品利润率低,属国外投资逐渐降低的领域;另外该区域内长 期国内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造成的竞争也一直很激烈。
其实,国内行业也不必盲目悲观,必要时可采取一些补救的手段。1999年3 月12日,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开始调查俄罗斯冷轧硅钢片对我国的倾销问题,我 国冶金行业首例反倾销调查,是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提出的,资料准备时间历 时1年半。反倾销是国外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钢铁 企业在面临过量进口时,采取的防范主要有两种:第一是安全条款,以减少全部 或部分目标产品,但决策期限较长;另一种最常用的贸易补救措施就是反倾销指 控。一般官方倾向于后者,因为其纯属法律范畴,可使政府置身事外,并给予诸 多照顾而不受他国指责。我国企业曾多次受到欧美国家反倾销的指责并深受其害 ,如今也可以采用同样的手段予以还击,因为即使是目前已加入WTO的国家每年 仍有大量的贸易争执发生,并非想象中的一帆风顺。同时,政府在这其中的作用 亦不可忽视。
就33家冶金行业上市公司而言,随着我国加入WTO,特钢企业较普钢企业要 接受更大的冲击,生产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要比产品附加值的公司受冲击要大。 我国出于对国内冶金工业的保护,对一些处于起步阶段的高附加值产品征收的关 税较高,从而鼓励国内企业生产。但由于二者差距较大,非短时间内可以弥补, 一旦进口关税降低,受冲击较明显,但这部分上市公司不多。而特钢业则不同, 我国特钢业发展缓慢,生产厂家众多且产品档次低,品种繁杂却缺乏竞争力,一 直处于长期亏损状态。国外企业早已形成特钢生产的专门化,各厂品种划分清晰 。WTO的实现,对从事特钢生产的上市公司如太钢不锈、西宁特钢、大冶特钢、 北满特钢、ST长钢、沪昌特钢、浦东不锈等负面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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