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从1993年以来社会保障讨论会不计其数,可是意见的分歧没有缩小,而是随着实践经验的丰富和理论研究的深入,工作越做越细,分歧越来越多。为了节约时间,我看最好不要首先对细节问题做过多讨论,而要先在大的框架上取得共识。如果总的框架没有定下来,支节方法是无从谈起的。下面,我就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养老保险的大框架讲几点具体意见。 解决社会保障问题非常紧迫 社会保障问题实在需要赶快解决。我们原来的社会保障体制,即解放初期建立起来的劳动保险体制,已经不能维持了。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不能拖。现在机关里还好一点,那些困难企业,职工手里头一大堆的报销条报销不了,看病、开刀没有钱。这种事情到处可见。另外一个方面,是为了推进改革,迫切需要把新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起来。这个问题越来越尖锐了。在国有经济改组的过程中,有大量的下岗职工,他们的基本的社会保险没有得到保障,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各个地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了一些自己的办法。这样做虽然从本单位看解决了问题,但是由于做法不统一,也加剧了矛盾。在改革这个利益结构大调整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吸收震荡的安全网,将使得改革难以推进。更远一点说,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人员的流动、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是不可能的,跨地区的收购兼并也是困难非常大,这些都使市场经济体系很难运作,而且我们即将加入WTO。WTO的调整过渡期是5年,如果不能尽快把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话,加入WTO是祸是福,实际上很难说。 当然,要解决这些问题,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还有一些其他的要求,如财政能否长期支撑的问题。为什么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搞个人账户制呢?我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财政能够在现收现付制的情况下长期支撑。所以,各个方面因素都要考虑到,如果不能够很快地解决这个问题的话,造成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最近的讨论大有回到1993年以前争论的架势,就是把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前讨论过、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上已经取得一致的意见拿出来重新讨论。我看我们最好不要重复1993年以前的争论。1993年中央作出决定到现在已有7年时间,实践在发展,理论研究在深化,应该根据这些新的经验、新的认识来检查1993年决定的那些原则,哪些看来是恰当的,哪些是不恰当的。不恰当的要改掉,恰当的要加以坚持。 坚持全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据我的理解,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里面,关于社会保障体制规定的原则是三条。第一条是建立全覆盖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当时还没有世界银行三支柱之说,但意思可能是比较接近的。全覆盖是针对我们过去覆盖面很小,单一层次,而且替代率很高那么一种体制。那么我们现在要全覆盖,就是说城市职工要覆盖,农民也要覆盖,国有企业要覆盖,机关干部要覆盖,非国有企业的职工也要覆盖。但是必须是多层次的,基本的层次可能标准很低,同时要由国家强制执行,可是不是由国家来支付的一个层次作为第二支柱,还有商业保险作为第三支柱。关于这一点,根据这几年来的经验,我觉得好像还是对的,因为我们这个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你不能不全覆盖,但是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替代率搞那么高,一刀切,覆盖了的替代率很高,没有覆盖的就什么保障也没有。我觉得广覆盖、多层次这一条是正确的,应该坚持的。 坚持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原则,尽早解决空账的问题 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方针的第二条,是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这是一个争论比较大的问题,我只是简单地说一下我的观点。医疗保险是不是搞个人账户制,这个问题很复杂,可能需要慎重考虑。对养老保险,我觉得个人账户制是一种好的制度,这是接受了各国经验所提出来的一个制度,所谓各国的经验,就是一方面有北欧的和英国的这种福利国家的高标准现收现付制的做法。另一方面有新加坡、智利实行的个人账户基金预积累制度的做法。到1995年,什么是社会统筹这个问题突出来了,但是个人账户制在中国是一个新的东西。不管怎么理解,它都意味着它要部分的或者全部结束基本养老保险的现收现付制。我认为,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应该坚持,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长期地维持现收现付制作为最基本的养老保险而不发生财政承受问题。作为一种代际转移支付,现收现付制存在缴款人没有积极性,逃避缴款的状况,我们看到近年来,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朝着实行个人缴费的制度改革,但也有一些国家表面上改成了个人账户制,实际上没有改,叫做名义账户。名义账户实际上是现收现付,因为它总是不断地挪用下一代人账户里的资金。当老龄化高峰到来时,肯定会出现大缺口,从而造成财政负担。有些人说,一些国家如英国、德国继续现收现付,不是也很好吗?在几次研讨会上,一些领导同志问国外专家这个问题,他们的回答是,这些国家的目标是要改成基金预筹制,但由于利益的刚性等原因,很难一下改过去,但是这还是他们的目标。如果这个回答是对的话,我们的情况与他们不同,因为我们在正式的文件上已经明确宣布实行个人账户制了,而不是说要向它改而现在改不了。既然我们已经宣布改了,已经在法律上确定下来了,政府对交钱的人也作出承诺,老百姓认为自己的钱放在个人账户里,现在因为遇到了一点困难。就突然宣布又改回去了,政府怎么向老百姓交待?所以,我觉得第一条首先要坚持,然后针对难点加以解决。 现在讲到的一些具体的难点,比如交钱没有积极性,其实是现收现付的一种必然现象,而不是个人账户的根本性质带来的东西,是派生的东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的新人的空账户问题。新人的空账户问题是怎么来的?这不是新人缴款制度的问题,而是因为老人是空账户,新人的账户里的钱被挪用了,从而形成了空账户。所以根本的问题在于作为老人和中人在旧体制下工作这段时间他的缴款到哪里去了?症结就在于,政府对于在原有的劳保体制下工作的人们的隐性负债没有补偿。当时因为是实行现收现付制,有一部分工资没有给我们。国家先扣了,因为反正是现收现付,由国家负全责,我们进国家门的时候已经承诺了,医疗、养老国家都包了。这是劳保条例规定的。在财务上有一部分工时成本不表现为成本,而表现为企业的超额利润。这部分超额利润国家拿在手里,用这些钱投资建了一些国有企业。当这个人病了、老了,要用钱的时候,国家就从这些国有企业的利税中开支。这个流程是完全能够转得起来的,但是现在变了,搞个人账户,就产生了老人和中人过去没有积累的“空账户”问题。在1993年的时候提出过两个解决办法,一个叫切一块,就是把国有资产拿一块出来补偿。另外一种办法,是智利的办法,叫“认可债券”。智利在没有办法用国有资产来补偿的情况下,发行了国家认可债券。认可债券的意思是政府承认以前你有钱在我这儿,但一时无法补偿,先给你一定数量的政府债券,到你法定退休时,到财政部兑现。这种债券是指数化的,有息的。我认为,这个问题越早越好解决。因为现在好多资源都白白地流掉了。前两个月在温州,一些同志反映,政府花钱不少,“工龄买断”照买,买断了以后个人账户还是空账户,还要社保局给钱。买断工龄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可是,钱花了,却没有买出一个好制度来。 加强监管,实行行政管理和基金经营分开 十四届三中全会还有第三个原则,这就是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和基金的经营要分开。基金的投资和经营要有独立的机构来做,在这方面有什么大的困难呢?一方面,中国的资本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要重新建立,在这一点上难度不是太大。因为可以对中国的企业,金融机构开放,也可以请外国人来,公平竞争,基金由独立的机构运作和管理。最难的一点是做好监管工作,保证基金的安全性和增值。这是完全市场的方式,而金融市场的监管是我们最薄弱的。养老基金比起一般的股票,出了问题要严重得多,因为它是保命的钱。在我国,监管问题,市场的透明度,市场规范是很大的问题。由政府主持的基本养老金,如果由于监督不严,出现问题,可能引起大的社会波动。智利养老基金的运作,监管是非常严的,而且有好几个机构配合起来监管,除了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外,还有市场风险的监管。我们要达到这样的水平,还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我们最大的难点在这里,而不是筹资问题,资金分摊到每年,需要的现金流是有限的。 总之,怎么能够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展加快,我建议先把大的框架定下,往下再一层层地讨论,把方案做细做好。大的框架定了,再来做第二个层次、第三个层次的工作,这样可能比把不同层次的问题混起来讨论更有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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