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浏览   中国经济新闻库 中国资讯行提供  
正文显示: 在线词典
【行业分类】关贸总协定/外汇
【地区分类】中国
【时间分类】20000930
【文献出处】经济论坛
【标  题】入世对中国外汇市场的影响(3071字)
【副 标 题】华东师范大学王岸欣
【正  文】
    一、我国外汇交易市场的现状
    自从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我国实行的是一种“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但事实上我国实行的却是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虽然从1994年至今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由8.7上升到了8.279,升值约4.6%,但每天的市场牌价当日波动却一般不超过0.1%,汇率呈现出一种超稳定的状态。但是这种汇率制度并不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由于外汇管理当局实行的结售汇制度不够完善,创汇企业必须将大部分的外汇结售掉,没有自营或通过银行代理参与外汇市场交易的权利,其直接后果就是国内外汇市场发展步伐缓慢,交易量始终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以较具代表性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例,1999年在上海市场共进行了251场交易,累计成交折合314.6亿美元,日均成交仅为1.25亿美元,而天津的分中心市场1999年仅成交了8.2亿美元,日均成交只有300万美元。
    严格地说,现有的市场机制并不完善,以其规模而言也只能称之为调剂市场,目前来看,外汇市场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
    1.当前各商业银行总行集权及一系列外汇政策不利于外汇市场的发展。1998年以来,一些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加强了风险控制,对其下属分行外汇自营业务加强了管理,收回了省级分行的外汇自营交易权限。此外,继1996年7月外商企业买卖外汇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后,1998年11月人总行又下发《停办外汇调剂业务的通知》,外商企业全部通过银行结售汇买卖外汇,不再通过外汇市场办理,这些情况对于外汇市场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2.国内企业外汇买卖交易成本过高。由于国内企业目前买卖外汇不能通过银行代理买卖,而只能通过银行结售汇,一方面增加了国内企业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为内企办理大额结售汇时,需与其总行进行平盘,一般需2--3天才能到账,增加了资金周转环节。这样由于不能与外企享受同等待遇,使得内企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外币清算速度过慢。外币清算业务原本是通过中央银行进行,自去年人行停办外币清算业务后,该业务由各商业银行进行。但除中行之外,其他商业银行的清算速度都较慢,这种局面影响商业银行的资金正常周转,到账时间较长,不利于银行间的公平竞争和中小银行的资金结算。
    4.刚性的汇率机制存在信号失真的问题。当前银行间外汇市场业务主要集中于各大商业银行总行及外资银行,由于市场缺乏多层面、多类型的市场交易主体,再加上人民银行频繁干预市场,形成了一种刚性、垄断的汇率,造成了信号失真,不能真正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笔者认为,一旦加入WTO之后,结售汇和固定汇率“二合一”的外汇体制将受到根本性的冲击,外汇市场有望获得一个大发展的机遇。
    二、加入WTO给我国外汇市场带来的影响
    1.交易主体中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逐步增加。我国加入WTO后必须依据其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有关条款规范并全面开放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因此,来我国经营的外资银行数量将会大大增加,在外汇市场交易主体中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比例也将迅速上升。而且,外资银行以其雄厚的资金、快捷的信息传递、丰富的金融产品、优良的服务和健全的管理体系,使其在我国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
    2.外汇市场交易量将有上升趋势。加入WTO后,随着国内外企业和银行间贸易往来的增加和竞争的加剧,资本、贸易和非贸易项下的外汇流动将趋于频繁,银行结售汇量将大幅上升,这就必然导致外汇市场上交易量的增加。
    3.弱化汇率刚性,强化市场调节机制的要求将日趋强烈。国际收支状况对于一国货币的汇率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加入WTO后,外资的大量涌入和对外贸易额的不断增长,将使得人民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难度加大,干预成本上升,因此继续维护刚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将得不偿失。此外,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呈刚性,会使外资企业的政策风险大于经营风险,不利于我国吸引外资。
    4.金融机构要求市场提供规避汇率风险的交易工具的呼声将趋于高涨。我国加入WTO后,中外资企业在进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向外筹资等方面的业务均会有所增加。作为交易主体的金融机构,由于目前其开办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没有出口,只能通过即期汇率来推算远期汇率,这种做法一方面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另一方面由于现行外汇市场体制的种种局限性,使其无法将汇率风险转移出去,为此不得不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这就使金融机构要求开设套期保值交易工具的呼声更高。
    5.交易品种将大大扩展。目前外汇交易中心可交易的币种只有美元、日元和港币三种,远不能满足加入WTO后,中、外资企业与各地区贸易伙伴之间经贸往来的需求。
    6.外汇交易的时间将延长。目前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时间是每日9:20至11:00,这就使得交易主体在下午所做的业务均要承担着汇率风险,每日营业终了时均存在着大量的敞口头寸无法平盘,这就增加了交易主体的经营风险,同时也使得交易主体对敞口头寸的管理变得非常困难。因此在即将加入WTO的大背景下,如何延长交易时间已成为管理层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7.外汇市场将由有形市场向无形市场转化。外汇交易各分中心目前普遍实行的是现场交易、双边询价的方式,不利于交易主体对外汇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也提高了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因此加入WTO后,随着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大幅增加,可以预见远程交易的方式会被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所接受。
    总的来看,加入WTO对外汇市场会产生较大的正面影响,对其发展而言可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为了更好地抓住这个机遇,与国际市场接轨,针对前文所述的一些问题,笔者试提出一些相关的措施建议。
    三、相关措施与建议
    1.积极开展银行间外汇市场代理业务,改革和完善结售汇制度。其主要措施就是将结售汇制和外汇交易市场联系起来,应实行银行代理企业在市场买卖外汇,由于市场来完成本、外币转换,这样既可以扩大外汇市场的规模,也可加速银行与企业的资金周转。建议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外汇代理买卖业务,代理金额不设限制,可以通过分级授权机制进行控制。在代理权限上应实行国内外银行、企业同等待遇的原则。
    2.大力开发和推广新的交易品种,拓展外汇市场业务。在当前市场交易范围相对缩小,外汇来源相对减少以及非自营商退出市场的情况下,尽快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将是保证市场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在尽可能增加交易币种的同时,建议应选择适当的时机将外汇期货和远期结售汇这些已进行过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品种列为正式业务,同时可以推出远期外汇交易的试点业务。
    3.重新建立、完善中央银行的外币清算体系。恢复由人民银行办理外币清算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既加快了外币资金周转,又有利于银行间的公平竞争;对于中央银行来说则便于进行金融监管,为金融机构进行外币清算提供便利。
    4.加强和完善外汇市场建设。应适当扩充市场交易主体,允许一些经批准开办外汇结算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和新成立并开始办理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入市交易,同时各商业银行总行应授权一些自营能力较强,内控机制完善的分支机构恢复自营业务;应适当降低外汇交易及代理的手续费,以提高金融机构入市交易的积极性,此外还应延长交易时间,先将半日交易改为全日交易以保证外汇交易和代理业务的顺利进行;最后还应加快市场制度建设,明确和完善外汇交易行为和代理业务的权限,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处罚办法,从而为外汇市场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版权保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