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一、有利于加大我国最惠国待遇。从国际市场上看,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有的地方规定外国承包公司必须为当地承包公司组成联营以后才能承包项目;本国公司有能力承担的项目不得发包给外国公司;没有外商投资的项目不得交给外资公司承包;本国公司的出价高于外国公司的5%,有权交由本国公司承包等等。这些都不符合WTO的原则,加入WTO后,我们都可以据理力争,要求符合多边的最惠国待遇。 二、加入WTO以后,我们可以依据WTO原则解决国际争端,避免今后依据进口国有关法律单方面制裁的不公正待遇。例如说欧共体的NO.1766/82方案,美国的163条款,都是专门针对中国的歧视性文件。所以我国加入WTO以后,就可以依据世贸组织争端机构来解决不公正待遇。 三、有利于发展外向型经济,促使更大范围地参与国际大循环。从我国建筑业来看,1999年全球的建设投资额3.6万亿美元,劳动力跨国流动保持在3000万人次左右的规模。而1999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只有112亿元,年在外劳动力人数仅为38万人次。 所以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市场机遇将大于挑战,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将更大。 四、有利于促进建筑业国际化经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将加剧,这就迫使我们要从国际市场中找出路。如果我们将国内工程按照国际市场的需求、国际标准、价格体系来组织生产,这将促使我国建筑业较快与国际接轨。加入WTO以后,国内外建筑企业采取联合、联营、合资、总分包的方式进行发展,有利于促进建筑业的国际化经营。国际化经营可以相互取长补短。 五、有利于创建一批知名技术密集型的总承包公司。一般来说,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行业,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便宜,在国际劳务市场中具有一定优势。加入WTO以后,由于外部条件的改善,外部企业进入中国,要雇佣中国劳动力,这必将使我们在劳务方面的优势得到发挥。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单纯提供劳务分包,不但利润小,而且也打不开局面。因此,我们要借加入WTO以后的机遇,创建一批知识技术密集型的跨国经营总承包公司。 六、有利于推动建筑业的技术进步。加入WTO以后,可以促使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透明度增加,投资环境改善,从而引进外资和技术,学习国外先进管理和技术,为我所用。加入WTO以后,市场竞争激烈,这就促使我们必须从技术进步上找出路,提高高新技术在建筑业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七、有利于推动我国建筑业的结构调整,树立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观念。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建筑业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必然有合理的产业结构和树立了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观念。其基本方针就是把建筑业大致分为综合建筑工程业和专业建筑工程业。综合建筑工程业就是造就一批大而强的承包公司,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承包公司。专业建筑工程业就是中小企业要造就小而专的承包公司,分包专业工程。大生产就是扩大生产范围,向生产的纵横延伸,多角经营,分散风险,多方谋利。 八、有利于发挥中国经济圈的作用。现在全球各个贸易联盟竞争激烈,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欧洲共同体、独联体、经济合作组织、大中华经济圈、南美洲共同市场、南亚优惠贸易协定、东盟自由贸易区、海湾合作委员会等,他们都具有优势和实力。我国加入WTO以后,国际的竞争能力增强,促使大中华经济圈更好地发展,促进香港、澳门、东南亚的经济协作,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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