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跨进新世纪,加入WTO,福建农业将直接面对国际市场竞争的压力与挑战,如何应对呢?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企业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 这里的关键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而产业化经营的重点和突破口又是发展龙头企业。龙头走市场、带基地、联农户。抓了龙头企业,就在很大程度上抓了市场,抓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抓了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比如龙头企业南平长富集团1997年底组建以来,实现奶牛饲养、鲜奶加工与销售“一条龙”产业化经营后,日产牛奶40多吨,不仅参与解决了我省城市“肉禽蛋鱼奶菜果菌”八碗菜中惟有鲜奶供应长期不足的难题,而且企业所需的大量玉米青饲料带动了1200万亩耕地种植业的内部结构调整,带动了农牧等大农业结构和城乡经济三个产业结构调整,既使得城镇2000多名下岗职工就业,又使农民种玉米年收入达2800多万元。 农业产业化规模和经营水平,主要是看龙头企业的发展规模与水平。发展龙头企业包括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专业中介组织和流通企业。这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起点和主攻方向,也是搞好农村经济工作的抓手和着力点。80年代中期,闻名全省的漳浦县“水产中心”、“花果中心”和莆田新度镇禽苗场等实行产供销一条龙、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就是我省最早出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雏形。近几年我省各级领导进一步认识到发展龙头企业的重要性、紧迫性,给予积极引导,实行优惠政策与贷款贴息扶持,使之数量猛增、质量提高。据统计,目前我省规模较大、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与农户联结较紧的龙头组织有1078个,年总产值233亿元,实现利税36.7亿元,创汇6.4亿美元,带动农户218万户和1100万亩种养基地,其中省级龙头企业百家,产值1亿至5亿元的有20多家,5亿元以上的2家,总收入95.1亿元,带动农户91.4万户,增收10.2亿元。这些龙头企业有多种经济成份,以民办私营为主,带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带动了商品生产发展,带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三个带动”是辨别企业是否成“龙头”和农业是否产业“化”了的最重要标志。 能不能舞活龙头企业,壮大产业化经营,关键是在于企业与农户之间能不能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龙头企业应该成为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连接点和利益共同体。前些年,“公司+农户”这一产业化的重要形式,在我省有的地方难以“+”下去,有的公司还垮了。这是因为公司与农户没有利益上结合,只是形式上结合、板块式结合。公司和农户相互间有利就加,无利则减。贸工农不是“一体化”,而是“异体化”;产加销不是“一条龙”,而是“一条虫”。近几年,我省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有了多样化的利益联结,主要方式有:一是订单农业、保底收购。福州建新花卉集团公司与花户签订销售合同,带动周边3380户按订单种植花卉。如果保护价订高点,也是一种利益返还。二是农民变工人,地租加工资。惠安走马埭、龙海东园和仙游大济、钟山等乡镇一批农民把耕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农业公司搞规模经营,自己进公司当产业工人,不愁产品卖难,又有地租和工资双份收入。三是村民变股民,按股分红。晋江福源食品公司招收本村农民务工人数、入股户数、入股资金额均达80%以上,公司对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所获利润,包含“股”中返还于民,去年全村人均纯收入8500元,其中按股分红3140元。这种紧密型的利益结合形式最好。不过,我们的龙头企业要面对分散经营的千家万户,不像发达国家的公司与经营数千亩耕地的农民个体那么好联结。这就需要组织形式的创新,联结关系的规范和利益机制的完善。 我省农业产业化及其龙头企业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还只能算是处于初级阶段,企业规模不大,上档次的不多,精深加工水平不高,名牌产品较少,整体实力不强,利益联结机制也不够完善。加入WTO后,农业和龙头企业都将面临着与世界经济接轨和国内同行竞争的双重挑战。因此,“十五”期间,省里决定把发展外向型农业作为调整结构和产业化经营的重点来抓,调外、调优、调高、调出特色,抓好10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县市(沿海)、30个现代农业示范点片;对省级百家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适当调整、分类指导、重点扶持,争取从重中之重的26家企业中产生一批产值5亿、1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新发展。但我们还要注意,不能搞“拉郎配”和行政捏合,不能像打泡沫做蛋糕那样“做大”,而应创造环境让企业在市场经济的风浪中自然“长大”,发展为“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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