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WTO基本宗旨和经济特区的战略导向 我国经济特区的建立,主要在于借助国际资本及其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对国内传统经济中的薄弱方向进行填充和改造。经济特区功能发挥由于仍须服从于国家政策导向指引,因而在相当程度上实际是内向型要求。其表现在虽然产业结构已具有较高外向依存度,但有关政策法律指向却是从国内需要出发的,国际经济贸易惯例可能需长久地服从于缺乏透明度的内部规定和淹没于冗杂无形的传统“规矩”当中;另一方面,经济特区的市场发育在行政干预下仍存在畸形,行政性垄断和市场进入壁垒森严,市场竞争成为在预先设定输赢大局下的有限利益分割。在这一格局下,资本自由运动和寻求最佳资源结合的努力受到抑制。 经济特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未来战略走向必须建立在基于深刻理解和把握世贸组织基本宗旨及其各项规则上。在WTO的马拉喀什协议中,明确阐述了世贸组织协议成员方,“承认其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应旨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与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持续发展之目的扩大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城条约》) 经济特区对以上世贸组织基本宗旨在理解与战略性把握上应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 坚持经济发展的人性化方向与目标。具体体现在收入提高、充分就业和有效需求的不断扩大、可持续发展同维护环境等方面。 经济发展的人性化目标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充分就业同社会保障、经营者权益和消费者利益等方方面面关系。绝不以牺牲社会长远根本利益谋求经济的超常规增长;另一方面,必须消除利润高于社会需要、生产优先于福利、员工让位于企业、生产者重于消费者的反文明社会意识,优先于社会一般水平和大多数发展中工业化国家,率先营造出符合社会进步意义的现代化生存环境。 第二 确保全球化生产与贸易的不断扩大。 WTO宗旨与原则所提及的生产与贸易是建立在以下基础上:①是成员国之间消除了贸易壁垒和生产歧视的全球性生产与贸易体系,国际化的专业分工同协作链条将成员国经济有效连结起来;②全球性生产贸易体系的形成是成员国间对等开放的过程。货物、服务贸易的进出口和资本的输出同输入,在规模上扩张并相互依存,成员国经济总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越来越依赖于全球化生产体系格局与对外贸易关系的改善;③生产与贸易的内容由传统货物扩展至服务产品、技术交易和知识产权、各类无形资产同货币及其金融衍生物。生产与贸易品种的多样化是国际生产同交换体系不断扩张的物质基础。 经济特区在实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对接和承担由主要以出口导向生产、交换功能向由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利用的转换方面起着重要的领先作用。经济特区由于不存在幼稚产业保护问题,应该将基本整个市场,全面、平等、无差别地向境外资本和国内民营资本同等开放,在全国率先建立一个符合于WTO自由贸易精神的大开放区域。 第三 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化特征实现梯度式发展。 WTO基本宗旨认同成员国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采取必要和可行的方式以实现世贸组织各项目标。我国经济特区在区域特点、要素禀赋及现行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在实行大开放上应综合确定比较优势,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区域竞争力作用,形成有层次和具互补性的梯度带动和示范效应。这一带动示范效应一是就全国而言的,是生产与贸易全球化在不同产业领域集约化展示作用的表现;二是就经济特区功能多样性以及创新不同模式需要,在实践中因时因地,自然发育而成。经济特区在发展战略上的差异,极大地丰富了经济特区的内容和形式,创造了特区赖以长久性存在并持续发挥区域创新优势的基础所在。 WTO资本市场开放与经济特区作用 随着国内产业与市场逐渐开放的趋势,经济特区在连结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两种需求上的作用将更为凸显。经济特区通过利用国际资本,在实现对内地产业并购与重组上,将发挥重要的融资中心作用。 去年年初以来,随着中国加入世贸进程的临近,出现了大量国际财团和跨国公司纷纷注资香港的现象。除港股资金扩容外,有数以百亿港元计的资金参与了收购资产或参股香港企业经营。据境外有关专家分析,去年以来的外资大量流入香港,主要是为中国加入WTO后进军中国市场预做准备。 必须足够认识到国际资本对中国开放的极大期望。但也必须看到,由于外资对中国内地情况还不够了解,而其运作的规范性与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使其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往往更愿与懂得国际化运作的港商联合,至少是以香港为基地,进退有据;部分外资只愿意利用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发达健全的资本市场,间接参与对中国大陆的投资。这就是目前香港作为继续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和中国引进外资的融资中心双重地位而被国际投资者持续看好的重要原因所在。 在按国际惯例运作和实现由“土”政策为主向规范转化的内地之间,经济特区无疑起到了很好的缓冲、稀释和创新作用。20年引进外资的巨大成就和较为彻底的市场化运作体系,使经济特区能够读懂,也能够适应国际化运作的规则和要求;与此同时,特区同内地在经济贸易、生产与流通上的长久联系,使其更了解内地特色,在内地经济发展上更具判断力和洞察力;更重要的是,特区与内地之间在文化认同上的一致,使借助国际资本和先进外来文化对传统经济的改造方面做得应更为成功。这一作用,即使是与大陆文化相近的港澳地区也无以完全取代。 中国加入WTO,经济特区应率先在较为开放的金融体系基础上,实现特区范围的资本流动国民待遇原则。要加速银行、保险、证券及与之相关联的中介服务业的全面改革;率先引入和创造多样化的金融衍生工具,开放股指期货,实现利率自由化和金融零售业的全面开放。 经济特区资本市场全面开放必须要消除以下落后保守观念和杞人忧天似的担心。 第一 金融开放意味着国内金融业的全面瓦解。 持这种观点完全是没有必要的担心,事实上经济特区的国内金融业不仅超前,而且具有无可置疑的核心垄断地位。即使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正在试验,但境外金融业目前尚不构成威胁。以外资银行家数最集中的浦东新区来看,在已有24家被批准从事人民币业务的条件下,其存贷款规模仍无法同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中资银行相抗衡。 作为长期经营,抢占了各种先机和地利的国内金融业,在经历了对历史旧账的剥离和资本充足率提高以后,只要善于从国际竞争中总结经验,主动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与战略方向,是完全有可能继续保持优势的。 至于经济特区金融业放开以后,确有部分机制落后,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可能面对被解散、兼并甚至破产厄运的,则完全是正常复归中的自然选择,是对大多数生存下来同业的一种警示和贡献。 第二 实行经济特区资本全面放开会带来金融危机。 资本市场的开放无疑会增加一国经济因世界交往的加强而带来的易感性,这已是一个普遍规律。但世贸就投资和服务贸易在成员国间的相互开放,完全是适应并进而服务于以全球化生产和自由贸易为圭臬的世界经济新体系。换言之,没有资本市场的全面放开,在根本上便无法形成和世贸组织精神相统一的全球经济稳步协调增长。 经济特区率先实现金融开放并不会对国内金融体系造成过大冲击。这首先是由特区金融业改革和市场化相对超前,已具备足够实力和优势的现实所决定;其次在于,经济特区金融服务业和零售品种的增加,其所产生的吸纳资金效应必然是外大于内,特别是离岸金融市场的扩容,将创造一个既把国内资金有效隔离,又能够强力吸收境外资金的融资大舞台,创造为国内需要源源不断“供血”的外源性和自生性并存的长远“血库”;最后还在于,作为政府宏观金融调控机制作用的中央银行功能,只有在充分市场化条件下,功能与手段发挥才更其到位,怎样探索中央银行在开放金融条件下的宏观控制,通过经济特区的实验,可取得先期练兵的实效。 事实上,经济特区内可能因不良资产累积而产生的潜在金融风险,正是传统计划式金融运行继续占据主导地位的恶果。它不仅与开放度加大无关,办法也只有利用引入国际资本的方式才能获有效化解。例如在我国大部分经济特区中,因房地产过度开发而产生的金融泡沫问题,直接受害者无一例外是国内的银行。即使没有金融开放,这种体制性的金融风险累积,也足以危及银行信用。实现金融开放,在直接拉动来自境外需求的同时,可以通过多样化金融服务激发潜在需求;通过创造更平等融资机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来扩大就业、稳定物价水平、刺激消费进而创造需求以消解泡沫,减低金融风险的可能。 第三 证券业向资本市场开放会带来股市动荡和国有上市企业的压力。 在整个资本市场开放中,最有意义的当数证券市场的开放。从我国现行极不规范的证券市场来看,只有向国际资本适时开放,才能通过股市运作建立起产权规范机制和约束机制,也才能顺利实现十五大所提出的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战略目标。上市公司对境外资本的开放,有助于将国内产业尽早纳入国际化生产体系,它对于我们的老产业改造和技术创新是一次极大的机遇。如果失之交臂,将会再次错过金融风暴后东亚国家正在进行的产业重整机会,拉大我们同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在机电产品和整个工业制造业上的差距,最终陷入更大的被动。 关于二级市场的改革,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建立中外合作投资基金和A、B股市场合并,特区可利用主、二板市场所在地优势,加大借助市场机制清理规范市场的力度,以尽早消除发生于这一舞台的不规范和公开舞弊行为。 中国加入WTO与经济特区的产业发展方向 我国经济特区从一开始起,在产业方向建构上,就是按照外向型方向,建立“两头在外”的生产加工体系。原来工业基础很差的沿海经济特区借此发展起来并在这一过程中奠定了实现产业转型的财力基础。现在,对于那些正在成长为区域中心城市或其重要依托的经济特区来说,已经提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目标。这一方面是经济特区步入新历史阶段后客观情势变化给进一步发展提出的新适应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经济特区在参与全球化生产体系并不断深入的条件下,对特区在走高科技、高附加值道路上提出的新要求。 经济特区的高科技发展之路可以循两个方向前进。第一,继续将特区作为国际先进企业实现全球化生产与协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将高科技生产环节更多地吸纳进经济特区,使经济特区切实成长为世界性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加工基地。在这一过程中,经济特区既要有气量,愿意充当全球性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国外的主导产品配套;又要有意识地吸引高科技生产的前端和后端。前端指工业化生产以前的研究与开发以及设计,即R&D&D;后端指高科技产品的维护和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客户管理与售后服务体系构建等。但由于受研发环境、市场成熟度等因素的制约,这一吸收过程并非十分容易,需要基础设施超前、科技与人才密集并且在基础研究领域具备一定程度的国际领先条件。我国浦东开发区利用背靠大上海科技教育优势,可以在向前后两端进行重点引导上作出尝试,争取将更多国外著名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基地和区域性营销中心吸引在浦东或上海落户。 经济特区高科技发展的第二条道路应该是在加入WTO后,利用国际资本及其更加便捷、经济的现代化信息手段,通过组织以市场为导向的科研攻关和开展与国外的科技协作,致力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品。在这方面深圳经济特区已有成功经验。该市计划到2005年,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到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55%以上。如果这一目标能够实现,深圳的技术创新有望开始步出发展中国家的技术依赖型经济,改变核心技术过分对外依赖的现状。 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绝不应将之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开展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对立起来。恰恰相反,在高科技产业成长为主导产业的经济特区,利用国外先进技术迅速拉近产品质量档次,成为对整体行业带动的极佳机遇和便捷渠道,是从整体上增强高科技国际竞争力的通坦之途。 当然,从实际出发,鉴于我国不同经济特区的产业特征和资源环境,绝非全部走高科技道路。经济特区应根据自身特点。研究与确定加入WTO后开放环境下的新角色与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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