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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关贸总协定/能源
【地区分类】中国
【时间分类】20001225
【文献出处】中国能源
【标 题】加入WTO后的中国农村能源建设(2000年文献)(4088字)
【副 标 题】江苏省海门市农村能源办公室陈建新
【正 文】
    一、WTO的特征及其与能源环境有关的条款
    WTO是推崇市场经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WTO是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永久性的政府间组织。它的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从一般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WTO以市场经济理论为基础,主张经济自由化,由市场配置自然资源。从国际贸易实践来看,它主张实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通过大幅度削减关税及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使各成员国家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WTO倡导的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及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合理保障原则等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社会普遍接受的共同准则。
    WTO多边体制中的能源与环保条款:WTO后宗旨在于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思想渗透在WTO/GATT的一系列协议及条款中。能源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如果不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的保护,又是危害人类生存和健康的重要因素,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如协定第20条规定:在一定条件下,缔约方可以采取“为保障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以及“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序言中规定,“履约方应按照可持续发展目标使世界资源得到最优利用…求得既保护和保存环境,又增强保护和保存环境的手段”。
    二、加入WTO给中国农村能源建设带来新的机遇
    第一,有利于实施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利用和减少浪费、污染有效控制。根据WTO的透明度等原则,逐步规范和消除与自由经济相悖的政策和规章,建立资源价值补偿机制、市场竞争机制等,通过“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合理调节要素流动方向、结构和规模,防止稀缺的资源“异化”为环境污染。那些依靠外延扩张支撑的企业将会被市场法则无情地淘汰出局,改变我国工业化过程中高能耗、低效益、高投入、低产出、高污染、低质量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减少能源向环境中排放的污染物数量,大力推广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等清洁高品位能源,有效减轻环境压力。
    第二,有利于我国参与制定国际能源环境贸易规则,解决贸易争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多边贸易体制也是建立在规则或法制的基础上。由于WTO主持下的谈判合同实际上是制定国际贸易博奕规则的过程。因此,入世后我们可以参加谈判利用外资、贷款开展中国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和DOE项目进程,争取平等的贸易地位,维护国家的能源环境安全。同时,可以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在WTO框架内协商对话,求得双赢。
    第三,有利于提高能源环境(农村能源)管理水平,加快能源环境产业化的发展。由于WTO的关税保护,一般禁止数量限制等规则的约束,目前国际经贸中传统的非关税进口壁垒及“有秩序的销售安排”等出口灰色区域措施已不常见,取而代之的是具有合法身份的技术性壁垒。在能源环境管理领域,本意是用来统一国际标准、消除贸易壁垒的。ISO14000系列标准也粉墨登场,被用来作为禁止性的绿色贸易壁垒。入世后,中国的企业、部门在激烈的同行业竞争面前,将被迫把能源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到有关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重新设计企业能源环境保护体系,苦练能环内功,为提高我国能源环境管理整体水平构筑良好的微观基础。另外,入世后,一方面通过消费的示范效应刺激需求,形成能源环保产业市场,另一方面,通过能源环保技术的引进以及竞争促使技术创新,使中国能源环保产品的技术含量得到提高,从而有助于我国新兴能源环境产业的发展。
    三、入世对中国农村能源建设带来的挑战
    第一,市场失灵对能源环境管理形成冲击。入世后,按照WTO的规则要求,政府将逐步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对资源的控制及对产业的垄断,但经济转型时期,由于市场发育及信息的不完全性,加之能源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及非竞争性,因而易于形成市场失灵,即市场机制对生产和消费中的巨大的外部不经济束手无策。市场主体在逐利动机趋动下,加剧损害生态平衡及污染环境的“败德公害”(Moral  Hazard),致使能源环境质量恶化。
    第二,经济活动数量的扩大可能形成新的能源环境压力。研究表明,入世后中国的实际GDP将至少提高2000亿元,约占当年实际GDP的1.5--2个百分点。这样大规模的经济总量扩张,在边际成本递增规律的作用下,需要投放的能源、土地、矿藏、水等要素大大增加,可能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扩大。
    第三,自由贸易可能对中国新兴能源环境产业形成损害。在市场准入的情况下,国际资本利用其资金、技术、管理、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可以通过竞争挤占我国农村能源环境产品及服务市场份额,并在保护知识产权措施影响下,阻止向我国转让清洁生产技术、污染防治技术及“三废”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从而阻碍我国新兴的农村能源环境产业的顺利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
    第四,污染转嫁可能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入世以后,发达国家可能会在国际经贸合作的名义下,通过跨国公司经营、直接投资等渠道,向我国转移比较衰减的传统产业。而国内一些地区和企业由于存在持续的投资饥渴及特有的速度偏好,可能会设法规避能源环境影响评价等预警机制,从国外引进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和产业,造成结构性污染。国外一些机构和个人也可能会违反《巴塞尔公约》,向我国转移核废料等有害废物,形成新的生态公害。
    四、入世后中国农村能源建设的特点
    入世后,中国农村能源建设必将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呈现市场性、竞争性、选择性、服务性等特点。所谓市场性,高效节能燃气炉具、太阳能利用、太阳能制氢、能源环境工程(净化沼气池)、秸秆气化技术等农村能源产业、产品已由商品化发展为市场化。所谓竞争性,农村能源本来是一个新兴的弱质行业,不要说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而引发竞争,就是对国内来说,竞争也日趋激烈,这一竞争不仅发生在行业内部,而更是来自行业外部,尤其是在能源环境工程建设和太阳能利用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所谓选择性,人们的经济观念、文化传统、生活习性、民族风格等方方面面所形成的差异,带来了消费者对同类产品的选择性,这就要求农村能源产品发展成为档次。从价格、规格、式样、性能上形成梯度,供消费者选择。你无我有,你有我新,你新我全,你全我廉,才能保持有较强的竞争性,占据市场应有的份额,否则就会被市场所淘汰。所谓服务性,农村能源的产品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而产品又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因此,售后服务直接影响到行业、企业的形象与经济效益,所以售后服务一定要跟上。否则,企业等于自取灭亡。
    五、关于农村能源建设对策的战略性思考
    我们要以开放的视角、哲学的思辩、积极的心态,对农村能源工作重新审视和定位,充分利用中国经济在全球框架内重新整合的历史性机遇,利用后发优势,制定科学的战略措施,实现农村能源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我认为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创新:
    1.制度创新
    解决农村能源建设发展中的问题,根本出路在于转变观念。要统一思想,理性地研究WTO体制,准确地把握全球化趋势,要克服传统思维的惯性,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确立新世纪中国农村能源建设的战略性地位,改变过去把农村能源建设与经济对立起来的观念,实现农村能源制度上的创新。要从西方国家绿色壁垒中汲取合理的内容,在入世后的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坚持对WTO能源环境条款的动态适用,渐近地提升国家能源环境标准要求,实现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能源工作管理制度。
    2.结构创新
    要切实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农村能源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以资产积累为纽带,以科技为依托,加快农村能源产业建设,要参与国际农村能源环境合作,健全和完善与贸易有关的能源环境的立法。要积极准备在WTO框架内加强能源环境交流,建立与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联系,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制定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约束市场行为,有效克服市场失灵。同时,要加紧研究具有我国特点的技术性壁垒,抓紧制定相关农村能源环境法规,为在今后的国际经济交流中争取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东、西部农村能源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培育市场,发展产业,稳定技术服务队伍,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3.市场创新
    在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买方市场初步形成的新形势下,市场问题越来越突出在摆在我们面前,如何适应买方市场的特点,有效地开拓农村能源建设市场,使发展农能经济有一席之地,已成为农村能源建设的当务之急。要跳出农村能源行业抓农村能源产业,推动农村能源环境市场化,促进农村能源产业化的健康发展,要改变过去农村能源过多地依赖政府行为的倾向,建立与市场化相适应的农村能源建设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农村能源龙头企业,实施可再生能源“名牌产品”战略。逐步建立起比较健全的产、供、销技术服务网络,使农村能源建设的外向开拓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4.管理创新
    农村能源建设目前面临的矛盾和困难比较多,越是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农村能源工作部门越是要高度重视自己的工作,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坚持管理内涵和方法的创新。要引导农村能源行业干部职工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知难而进,开拓创新。按照“积极扶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依法管理”的思路,制定和落实促进农村能源建设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转变工作职能,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更多地重视与支持农村能源工作,特别是在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努力创造有利于农村能源建设的良好环境。同时,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才越来越成为行业的核心资本。各地要把农村能源行业的人才培养与引进,特别是经营管理者的培养与引进放在突出的位置。要把农村能源行业的人才培养纳入跨世纪人才培训计划,保持农村能源事业后继有人,兴旺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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