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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关贸总协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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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分类】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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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分类】200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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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出处】中国图书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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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WTO与世界出版业(2001年文献)(107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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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标 题】杨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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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在过去的一百年中,世界出版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由家庭作坊式企业逐步转变成一个重要行业,甚至是支柱产业,年出版品种达到80余万种,图书市场总值超过800亿美元。出版业集团化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跨国兼并浪潮风起云涌。这股势头强劲的国际化浪潮给各国的民族出版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了影响。 世界主要出版市场基本上都开放了 世界上主要的出版大国除了中国之外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在135个世贸组织成员中,有27个已承诺开放出版市场 如果我们将世界上最大的18个图书市场和世贸组织成员名单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主要的出版大国除了中国之外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这说明全球主要的图书市场基本上都开放了。而在世界最大的18个图书市场排名中,身为世贸组织成员并承诺开放出版市场的有12个成员,即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意大利、韩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除了这12个成员之外,在世贸组织135个成员中还有15个成员作出了开放出版市场的承诺,也就是说在世贸组织当中承诺开放出版市场的成员共计有27个。 1996年世界图书市场排行榜(单位: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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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 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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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德国 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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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本 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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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英国 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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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 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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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国 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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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西班牙 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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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韩国 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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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巴西 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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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意大利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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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拿大 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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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澳大利亚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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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荷兰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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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比利时 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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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墨西哥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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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瑞士 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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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奥地利 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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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俄罗斯 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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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成员开放出版市场的承诺情况 承诺开放出版业国际服务一般有4种方式:1.跨境服务;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具体采取哪种方式,有哪些附加条件,27个承诺开放的世贸成员情况不尽相同 部分世贸组织成员承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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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部门或 有关市场准入的限制 有关国民待遇的限制 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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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门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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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 印刷出版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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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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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 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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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水平部分所列外不受 4)除水平部分所列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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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 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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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 印刷出版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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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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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在境内出版报纸或杂 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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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的出版商要求有本国国 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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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或至少一年的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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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编辑有国籍和居留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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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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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水平部分所列外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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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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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印刷出版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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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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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 3)无(除水平承诺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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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水平承诺中所列外不 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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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约束 4)除水平承诺中所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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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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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印刷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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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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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 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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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所有部门的普遍承诺 4)除所有部门的普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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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所列外不受约束 诺中所列外不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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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 印刷出版 1)不受约束 1)不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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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受约束 2)不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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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 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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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水平承诺中所列外不 4)除水平承诺中所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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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约束 不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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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 印刷出版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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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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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 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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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水平承诺中所列外不 4)除水平部分所列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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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约束 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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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 印刷出版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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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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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纸和期刊的主编须有 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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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国籍 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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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水平措施外不受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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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报纸和期刊的主编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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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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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 印刷出版 1)无 1),3)对出版商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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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或印刷公司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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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 有居留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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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水平承诺中所列外不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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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约束 4)除水平部分所列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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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限制外不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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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 印刷出版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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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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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 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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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第一部分所列外不受 4)除第一部分所列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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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 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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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士登 印刷出版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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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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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 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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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第一部分所列外不受 4)除第一部分所列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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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 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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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 除报纸出 1)不受约束 1)不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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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外的印 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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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和出版 3)无(除水平部分所列外) 3)无(但外资控投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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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4)不受约束 超过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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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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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印刷出版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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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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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允许一家公司或厂商 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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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服务于一地市场的报 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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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广播电台或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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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水平部分所列外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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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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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 印刷出版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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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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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 3)对印刷服务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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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水平部分所列外不受 有居留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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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 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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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印刷出版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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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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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版公司的外资参股比 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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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不得高于资本或投票权 4)除水平部分所列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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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49% 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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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水平部分所列外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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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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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 印刷和出 1)无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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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服务 2)无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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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 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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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第一部分所列外不受 4)除第一部分所列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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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 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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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成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作出开放出版市场承诺的成员,即前面提到的27个成员。其中欧洲有16个,即欧盟及欧盟15国(爱尔兰、比利时、丹麦、德国、法国、荷兰、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希腊、意大利、英国、奥地利、芬兰、瑞典)、冰岛、挪威、波兰、瑞士、列支敦士登、匈牙利。亚洲有日本、韩国、泰国、科威特。美洲有美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承诺开放出版市场的成员绝大多数在欧洲。第二类是没有承诺开放出版市场的成员,此类成员占绝大多数,其中包括出版业较为发达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亚。 在承诺开放出版业国际服务的27个成员中,情况也比较复杂。绝大多数对于方式1(跨境服务)、方式2(境外消费),在市场准入和最惠国待遇方面都没有特殊的要求,也就是说,对于以1和2两种方式进行印刷出版的国际服务是没有限制的。对于方式3(商业存在),许多成员在市场准入和最惠国待遇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对于方式4(自然人流动),一些国家在承诺表中明确写入保留修改规定和改变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条件的自由。 另外,还有一些成员开放了与出版有关的其他服务项目,如: 4个成员开放了录音服务; 13个成员开放了电影与录像带制作与分销服务; 50个成员开放了有线资料信息库检索。 承诺开放出版市场的世贸组织成员的出版产业政策 承诺开放出版市场的出版发达国家具有的共性是:具有完善的法律环境和成熟的市场竞争机制。其中法律环境又是最根本的,是确保出版业规范运作的必要条件之一。开放出版市场,也不是无条件地门户洞开,这些承诺开放的国家都采取了关税壁垒或非关税壁垒,明里暗里对本国的出版产业进行适度保护和扶持 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国既是出版发达国家又是世贸组织成员,同时又承诺开放出版市场。那么这些国家的出版产业有什么共性呢?或者说承诺开放出版市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 1.法律环境 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了保障出版业健康有序地顺利发展,就必须完善和建立健全出版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用法律来规范出版行为。出版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参与市场竞争,必须而且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出版法制的建立健全可以使国家有效地引导、管理出版活动,规范出版的生产、流通各环节,规范出版市场,打击各种非法出版活动,净化出版环境,保护国内产业,促进图书出口并对出版市场依法进行宏观调控,而且国家无论是制定出版发展规划和出版经济政策,还是进行行政干预都必须有法律依据。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国的情况都说明完善的法律环境是确保出版业规范运作的必要条件之一。在上述国家,由于出版业在这些国家与其他行业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就形成了以普通法为主、以专业法为辅,二者相辅相成的法律环境。比如,在美国,涉及出版的专业法规并不多,主要有《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版权法》,但是涉及出版的其他的法律却不少,主要有《义务兵役法》、《间谍法》、《史密斯法》、《国内安全法》、《诽谤法》、《国家保密法》、《反猥亵法》、《统一商法》、《公平交易法》以及《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等。在法国,涉及出版的主要法律有《出版自由法》和《雅克兰法》。在德国,涉及出版的法律有《反不诚实竞争法》、《产品保证法》、《传播危害青少年之文学作品法》。在英国,涉及出版的法律众多,不下20个,基本上涵盖了出版的各个环节,但没有《出版法》。除了《版权法》、《淫秽出版物法》、《数据保护法》等专业法律之外,涉及出版的其他主要法律还有《儿童保护法》、《邮局法》、《官方机密法》、《商品销售法》、《消费者保护法》、《贸易活动限制法》、《转卖价格法》、《公平交易法》和《竞争法》等。 2.市场竞争机制 从英、美、法、德等国的出版市场来看,竞争机制的重要性就在于一方面可以激活内部资金,另一方面可以吸引外部资金,以保持市场动力来源。尽管竞争就意味着垄断,但由于这些国家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因而能够保持公平竞争。一方面,国家运用《垄断法》来限制和规范大型企业的经营行为,例如德国出版巨头贝塔斯曼出版集团收购美国的兰登书屋就是经过了联邦贸易竞争委员会的仔细审议之后才得以实现的。如果该委员会认为这种购并将会造成市场垄断,从而危及其他竞争者或最终消费者的利益,那么委员会将会予以阻止。另一方面,国家也充分利用包括世贸组织协定在内的各种条款来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帮助这些企业摆脱困境,不断壮大,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扶持政策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为了保持一种良好的市场结构。因为,大中小结合的出版业结构布局有利于竞争机制的形成,也有利于吸引外资。自80年代以来,席卷欧美的兼并浪潮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3.关税保护措施 关税是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税赋。不同国家、不同的进出口商品和不同时期,政府征收关税的主要目的并不相同,有以增加国家税收为目的的关税,有以保护国内产业为目的的关税。就保护国内产业的关税来说,征收关税的作用是增加了进口商品的成本,使本国商品能够与之竞争。关税是世贸组织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允许保护的条件更宽。 在1994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捷克、芬兰、挪威、斯洛伐克、瑞典、瑞士等成员在内,就药品、木浆、纸制品及印刷品等达成了零关税协议。根据协议,有关国家在10年内把这些产品的进口关税减让到零。据了解,在达成零关税协议的成员中,有些成员对图书还在征收进口关税。如欧盟从1995年起对进入欧盟国家的图画书征收70%的进口税,其他图书免税。奥地利征收10%的关税、瑞典23.46%、法国5%、德国7%、比利时6%、丹麦22%、荷兰5%。对图书征收零关税的成员有美国、日本、英国、爱尔兰、挪威、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和瑞士等。 4.非关税保护措施 由于世贸组织对关税保护手段的使用程度有明确的约束,因而各国在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时,更多地使用非关税保护手段。非关税保护措施的种类和性质非常复杂,有些是公开的、直接的,有些是隐蔽的、间接的,因此,非关税保护措施通常被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类。在7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全球性的经济萧条和国际贸易环境趋紧,非关税保护措施的使用日趋广泛和普遍。据联合国贸发会议1985年的报告显示,有22种被广泛使用的非关税壁垒,而当时的《关贸总协定》秘书处则认为这一数量不下40种。至于各种间接隐蔽的保护措施,据估计已超过1000种。据有关资料表明,工业发达国家非关税保护措施的应用“已经达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显性非关税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制度、外汇管制。间接、隐蔽的非关税保护措施种类很多,大致有3种:不以保护国内产业而是以其他理由设置的与进出口直接相关的措施,如技术标准、卫生标准等;以保护国内产业为目的,但不采用贸易政策的形式,如对进口商品进行竞争的行业制定支持性的产业政策;对提高国内所有经济活动效率都有重要影响的措施,如较好的基础设施、有利于产业高效率生产经营的制度环境等等。 世贸组织与亚洲出版业 目前世界图书市场总值超过800亿美元,世界的出版中心在欧美,其中,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图书市场。亚洲与欧美之间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从语种来看,亚洲基本上分为4个主要市场:中文市场、日文市场、韩文市场和英文市场 据欧盟信息监测局的统计显示,目前世界图书市场总值超过800亿美元。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表明,当今,全世界年出版图书总量约为86万种。从地区来看,美洲是世界最大的图书市场,占全球图书市场总值的38%;西欧占36%;亚太地区占23%。从出版品种来看,欧洲居首位,占47%;亚洲次之,占25%;居第三位的是美洲,占17%;大洋洲占1%。在图书出版品种方面,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较大。 从国家来看,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图书市场,其市场总值几乎占世界的三分之一(占32%)。其次是德国、日本、英国、中国和法国。如果将美国、德国、日本、英国和法国这5个国家加在一起,那么其图书市场总值则占世界的三分之二。如果按每百万人占有的图书量来计算,那么,居首位的是欧洲;大洋洲次之;美洲居第三;亚洲居第四。因此,无论是从市场、品种还是语种来说,世界主要的出版发达市场基本上都位于欧美,也就是说世界的出版中心在欧美。亚洲与欧美之间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从语种方面来看,亚洲基本上分为4个主要市场:中文市场、日文市场、韩文市场和英文市场。 世贸组织中的亚洲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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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加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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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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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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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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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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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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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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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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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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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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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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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澳门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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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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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代夫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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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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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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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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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 199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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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尔 199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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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 199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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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 199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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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18个最大的图书市场当中,亚洲有3个,依据排名依次是日本、中国和韩国。其中,日本于1955年9月10日正式成为《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并于1995年1月1日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同时也是世贸组织成员当中承诺开放出版市场的27个成员之一。韩国于1967年4月14日正式成为《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并于1995年1月1日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但韩国到了1997年才承诺开放出版市场,也就是说韩国是在加入世贸组织两年之后才开放图书出版市场的,如果从1967年算起,那么这一间隔就长达30年。值得一提的是,韩国的开放是分层次进行的,开放的是图书出版市场,而没有放开报纸、杂志和广播市场。 承诺开放出版市场的世贸组织亚洲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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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签署<<关贸总协定>>时间 加入世贸组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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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1955.9.10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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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 1963.5.3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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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1967.4.14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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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 1982.11.20 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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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出版市场变化 韩国于1997年开放了出版市场,但开放后,外国资金并没有大量涌入,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韩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缺乏有效的公平竞争机制。但相比之下,翻译作品出版市场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冲击 韩国的出版业自80年代以来才获得较大发展。1986年,韩国出版业总产值首次超过42亿美元,但从1990年起,又走上了下坡路。从1949年到1997年,韩国的出版社数量由150家猛增至12759家。但真正具有一定出版规模的出版社并不多,且多集中在首都汉城。韩国年出书品种2万余种。 1.外资并没有蜂拥而至 韩国政府于1997年开放了出版市场,但政府规定外国对韩出版业投资不能超过企业总资本的50%。但在1998年以前国外资本没有投向韩国出版业。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韩国政府迫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压力,与之签订了救助协议。协议规定,韩国的出版市场必须进一步开放,外国对韩国出版业的投资可以达到100%。结果外国资金还是没有涌进来。到了1999年1月,只有德国的贝塔斯曼出版集团进入韩国市场,而且经营的还是图书零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据韩国出版界有关人士介绍,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市场环境所致。出版市场的开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而最为关键的条件就是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和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随着国际版权交易的不断发展,出售版权已经成为众多欧美出版企业开发国际市场的主要手段,如果没有有效的版权保护体系,也就无法保障版权持有者的合法权益。而在韩国,盗版曾经一度非常猖獗,韩国曾多次被国际版权联盟列入“黑名单”。如果连国内的版权都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的话,何谈保护他国公民的版权呢?尽管韩国制定并颁布了《版权法》,并且签署了《伯尔尼公约》等国际公约,但法律环境的改善是需要时间的,版权观念的深入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公平自由竞争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之一。如果市场缺乏一套竞争机制和游戏规则,那么必然就会存在着过多的陷阱和误区,这就势必会影响外资的进入。 另一个原因就是市场狭小。韩国人口只有4600万,这就严重制约了韩文市场的规模。据介绍,有些西方人士认为,鉴于韩国目前的情况,韩国的出版市场实际上已经达到饱和状态,发展潜力有限。更为重要的是,与西方文字相比,朝语是一种完全不同的语系,因此对外商而言这是一个崭新的领域,一切都要从头开始,要付出的成本也是相当高的。 2.翻译作品出版市场遭受的冲击最严重 韩国1987年加入《世界版权公约》、1995年加入世贸组织和1996年加入《伯尔尼公约》对韩国出版界的影响在翻译作品的出版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1981年,韩国出版翻译作品2425种(同年的出版总品种数为23983种);1983年出版翻译作品3923种(同年的出版总品种数为33321种);1985年出版翻译作品4981种(同年的出版总品种数为33743种)。这说明韩国的翻译作品出版品种一直呈上升势头。但是自从对国外作品实行保护以来,这种上升势头开始转变为下降趋势。1986年减到总数的20.1%,1987年减到18.8%,1988年则降至14.1%。这就造成了韩国翻译作品出版市场的萎缩。究其原因是非法翻印和擅自翻印的翻译类图书比其他图书更容易被发现,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外国作者掌握韩国国内出版市场侵权事例并搜集证据就更加容易。不过,韩国的《版权法》也随着形势的变化在不断得以完善。因此,最终受益的将是作者和出版者。在韩国图书市场上,按语种来分,翻译数量最多的依次是英语、日语、德语和法语。从1989年开始,随着版权保护环境的逐步改善,韩国翻译作品的出版品种又开始缓慢回升,到1997年翻译作品的出版量达到6129种,占出版品种总数(27313种)的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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