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沛.阿旺晋美,男,藏族,1910年2月生,西藏拉萨人。1932年至1952年任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民事法官、孜本(审计官)、噶伦、昌都总管。1951年任西藏地方政府赴北京谈判的首席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1952年至1959年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秘书长、副主任。1959年3月至1964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副主任。1964年至1965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副主任。1965年至1979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至1981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81年至1983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1983年至1993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3年3月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三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届、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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