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男,汉族,1935年7月生,山东济南人。196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5月参加工作,民主德国富莱堡矿冶学院机械铸造专业毕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53年至1954年在北京钢铁学院压力加工系学习。1954年至1955年在民主德国莱比锡卡尔.马克思大学学习德语。1955年至1956年在民主德国莱比锡钢铁厂、金属铸造厂实习。1956年至1962年在民主德国富莱堡矿冶学院机械铸造专业学习。1962年至1969年任一机部机械科学研究院课题组组长、技术员。1969年至1970年下放一机部“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至1980年任一机部机械研究院漯河筹备处室主任,一机部郑州机械研究所副所长。1980年至1981年任河南省进出口委员会副主任、省科委主任。1981年至1983年任河南省副省长、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83年至1988年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1988年至1993年任劳动部部长(1988年4月至1988年12月),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1993年至1997年任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97年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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